李扬:刑事案件诉讼全流程实战指引

7.签了之后法院就一定按认罪认罚判吗

1.被告人、辩护人均无异议的包括公诉人无异议,99%基本是会按照这个来判决

2.法院支持辩护人部分观点,数额量刑情节认定有变化,可能会更轻

3.法院认为量刑过轻,要求检察院调高量刑,需要检察官告知再从新签

4.法院认为事实不清,支持律师无罪观点。两个律师代理,可以一个律师去进行见证,保留一个律师做无罪辩护的空间

8、签了认罪认罚后还能反悔吗

1.反悔可能产生的不利后果。上诉,检察院抗诉,二审判决加重的可能;当庭反悔的当庭检察院直接撤销

2.如果是被检察院货律师欺骗签订了认罪认罚怎么办?认可罪名也认可这个量刑,一审需要当庭核实是不是自愿签的,可以要求撤回,或者,明确不知道签完的后果这么严重(根据检最新的意见规定,协商和告知可能产生后果的这个过程要求检察院必须同步录音录像,要求检察院要讲清楚签认罪认罚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要有一个详细示明的义务)

3.签了后检察院又调高量刑的怎么办?比较少但是不得不防

4.一审开庭时才发现其他都没签或者量刑都比自己轻怎么办。前提这个事情确实干了不冤枉,如果其他人都不认,追求一个公平公正的考虑这个签了可能对全案是一个致命的打击。在司法实践中,绝大部分案件可能做认罪认罚的(85%),所以这个人确实构成犯罪,事情确实是他干的,认真充分的考虑认罪认罚的事情,怎么样把量刑降到最底是核心问题,签一个可以接受的量刑,如果无罪除非能有一个能够接受的认罪认罚,人可以立即出来,在审查起诉阶段签根据案件的进展情况有一个博弈的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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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认罪认罚与检察官协商谈判的技巧

1一味求情是行不通的。如果能谈,在规范认罪认罚规定的情况下直接签不谈的情况很少了,如果量刑较低通常是要上检察官专业会议去讨论通过,如果是一个比较正常的或者偏高的认罪认罚是不需要通过讨论他自己可以做主的,如果在法定刑之下,或者在审理的案件中比较低的是要上检察院专业会有上讨论通过,是需要法律上的依据和论证

2家属需要配合律师找到更多谈判的筹码(考虑自己的职业风险)。如全额退赃退赔、多交罚金、程序违法、证据问题、社会贡献、社区证明与请愿信、有赔偿意愿但是对方狮子大开口(积极赔偿但是没有获得谅解的可以减20%的)

6.签了认罪认罚后如何争取更轻的量刑。

1罪名的变化。法官要站在公平公正的角度看问题,如果证据缺失可能这个罪名定不上,就要调整一个轻罪罪名

2找到新的从轻减轻情节。签的情节没有认定的情节可以在法院阶段争取

3数额的认定问题。数额有争议,有理由重新要求认罪认罚往下压,或者要求法院在认罪认罚的情况下降低量刑

4量刑不均衡问题。1同案犯直接量刑不均衡,在检察院阶段签了一个比较客观的认罪认罚的量刑,但是在开庭后得知排名在后、情节多100多万的同等的量刑,可以当庭提出;案件没有争议,同时期同地区量刑应当基本均衡的原则,同样罪名、数额、量刑列表比对,所以要求在量刑指导意见规定要求在这个之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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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当事人签署认罪认罚必须要看清楚三点内容

1.确定量刑是多少(具结书包括:罪名、从重从轻情节、量刑、认罚的量刑、律师见证是自愿签署的、被告本人签名、检察院相关情况)

2.认定的从轻减轻情节有哪些(如果没有具体的减轻情节,但是有确定可认定的量刑也可以签,可以在法院期间再争取,有从重情节和确定量刑也 可以在法院期间打掉从重)

3.是否与律师沟通协商过,一定需要提前沟通(原则上同意签认罪认罚还是要和我的律师商量后再签、先问清楚确定罚多少,检察院对于在审查起诉阶段签认罪认罚是有考核指标的)

3.不需要签署认罪认罚的三种情形:1当事人是盲聋哑或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控制能力的精神病人;2未成年嫌疑人的法定代理人辩护人对认罪认罚有异议;3其他不需要签署认罪认罚的情形(兜底条款)

4.什么时候签认罪认罚最有利

1.法律允许签署认罪认罚的时间跨度(侦查阶段没有签认罪认罚,签一个认罪认罚的告知书,法律上是具结书才是由检察院出的,由当事人、律师、检察院三方共同签字)从审查起诉阶段/一审开庭前/当庭认罪认罚/二审判决前认罪认罚,申诉没有这个程序了

2.认罪认罚是签得越早量刑越轻吗?从2021年12月检察院出台相关条款来看,在审查起诉阶段和一审开庭阶段签署的话,量刑减轻幅度上应当有所差别。但是在实际了解掌握的经历情况看,并不完全一样,能充分论证证据、程序有问题,检察官会承诺到一审还想签的通道是一样的

3.如何判断什么阶段签订认罪认罚最有利?要根据具体案件具体分析,充分依据家属、律师、当事人根据案件情况、双方博弈情况,来把握大概原则。1.如果全部的从轻量刑情节都已经确认了,自首、立功等已经确定了,可以考虑在审查起诉阶段签,手里已经没有任何筹码了,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了,律师已经没有谈判的筹码了;2.对案件证据本身有异议,可能缺失某个重要的证据(是否能够补上无法判断),如果证据出不来,这个证据体系上就不完整;3.共同犯罪和有组织犯罪,存在一个技巧问题,主犯有可能不能无法在检察院预测到法院的量刑是多少,如从犯或其他主犯有签认罪认罚的,主犯律师可以根据同案同判的规则和指控的罪名能够大约换算是多少,然后才能回到签不签的话题,如果全案都没有签主犯也要谨慎签,比如涉黑案件全案没有签大家都不认可而且现有证据也不能证明,也有可能最后拖成了恶势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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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罪认罚:认可检察机关定的罪名,认可量刑幅度

1.如何判断该不该签认罪认罚

签与不签的五个核心要素:1到底是否构成犯罪(不构成犯罪,能不能低下头、正当防卫、冤枉的背负屈辱一身的不建议),2刑法发的刑及检察院给出的量刑幅度(要了解罪名、还要按照实际情况确定大概的刑罚),3是否有做不起诉的可能(酌定不诉(轻微的,谈定罪免处罚)、存疑不诉(被告人坚决不认罪、辩护人坚持做无罪辩护的,在证据里挑出了好多错、程序好多问题,要求两次退侦后还是达不到证明标准,要求要听证要求做不起诉,如果被告人认罪了检察院要证明有罪的义务就降低了)),4被告人是否被羁押以及羁押的时长(掐点判和实报实销,看案件事实和证据、程序),5被告人本人的意愿(后果是由被告人承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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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审查起诉阶段如何为当事人争取有利的罪名、量刑和排名(如果是数额犯、职务犯罪争取把数额降下来;共同犯罪或者多人犯罪案件,排名第一的肯定是首犯,有可能排名前三的都是主犯,排在最后的肯定是从犯;还要看情节,公安阶段认定主犯、组织者、积极参加者,在检察阶段打成一个一般参加者或者根本就不是组织成员;罪名的变化,从重罪改成轻罪、多罪变成少罪;是否具备从个人犯罪转变为单位犯罪的可能)

(1)检察院不肯取保也不肯做不起诉的案件是不是就只能等开庭了?

(2)检察院如果拒不采纳律师和家属意见怎么办?首先了解检察官不采纳的理由是什么,专业上的修正和论证(最高院的指导案例确定的规则),还有一种原因是检察官受到案外因素的影响无法采纳,律师就需要修正

(3)为什么要重视检察院阶段的当事人排名问题?

7.审查起诉阶段当事人和家属需要注意的其他几个问题

(1)检察院阶段家属退赃退赔的两个技巧。不要未经协商就退钱,退的钱是为了争取诉讼上的利益的、或者人能出来、或者轻判,是要有一点好处换回来的,双方达成一致的意见以后再退是没问题的;全部退还是部分退的问题,最高法的量刑指导意见,从技术上认罪认罚部分退在检察院享受到了这个相关的利益之后,到了法院全部退完还可以再享受全额退赃退赔的这个量刑的情节

(2)没有羁押的当事人为什么要及时配合办理取保手续。换保手续,不能拖的时间长了,要积极配合,否则检察院就可以以拒不配合理由直接批准逮捕

(3)检察院提审之前与律师的明确沟通,确定基本的辩护策越,认还是不认、重大跟检察官说明那几点、提供哪些相关的情况,对整个案件的争取是比较大的好处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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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审查起诉阶段如何为当事人申请取保候审

申请羁押必要性审查(这个制度是专门针对批捕之后如何取保设立的制度,这个制度的原理是对长时间羁押的人还有没有必要继续羁押的问题,换句话说,在当时批捕的条件和现在的条件没有发生变化,如果发生变化也不需要再抓不需要再羁押,核心原理一定是羁押的条件发生了变化)的注意事项

(1)如何把握这一阶段申请取保的时机(条件变化)

(2)如何为启动羁押必要性审查创造条件:退赃退赔(代表社会危害性不大了,本身也是法律规定的一个从轻情节)、与被害人达成和解、案件出现新证据而去新证据对当事人比较有利、鉴定出现问题(鉴定人主体不合法、或者其他情况不合法,特别是需要鉴定意见作为起诉基本构架的,如果打掉鉴定意见甚至直接可以做不起诉的)

(3)羁押必要性审查是否能够反复申请,法律条文虽然没有次数的限制,但是不能是没有论证就申请,而是创造了条件要申请,即使没有条件,根据2022年2月份最高检的新文件,如果公安退补之后移送的案件或者一审在六个月内没有宣判的案件、二审在四个月内没有宣判的案件,这几种情况都应当启动羁押必要性审查,论证他的行为没有那么大的社会危害性,取保出来没有问题

(4)如何充分利用现有的保护企业家和未成年人的刑事政策。企业家十年以下的都可以考虑取保,在审判阶段可以提,企业出现了经济经营困难,或者出现了一些特殊情况,急需要保证企业家包括工人发放工资、企业正常经营等(企业出一个股东的联名信、企业员工的联名信、企业所在这个行业协会行业组织的相关证明情况等),利用未成年人的刑事保护政策来做一些文章,争取把人保出来

5.审查起诉阶段如何为当事人争取不起诉(三个好处,不留下任何案底、不需要法庭审判不开除公职、只要自己不说查不到属于自己隐私)

(1)法定不起诉,绝对不起诉,超过追诉期限案件、没有达到起刑点

(2)酌定不起诉,也称为相对不起诉

适用条件:自愿认罪、情节轻微(从犯、犯罪预备中止未遂、自首立功、防卫过当等等)

是否获得被害人谅解是实践中的重要考量因素

常见的适用酌定不起诉的十大罪名:危险驾驶罪、交通肇事罪、虚开发票、非法经营、故意伤害(轻伤)、盗窃、妨害公务、卖萌公文证件、掩饰隐瞒犯罪所得、非法捕捞水产品

需要家属陪护完成的工作:尽量取得被害人谅解/同村村民、学校出具的求情信等/积极配合退赃退赔

(3)存疑不起诉(前提是不认罪,证据不足不起诉,证据没有达到确实充分的程度,推定无罪)

适用条件:必须经过两次退补后证据(核心证据确实、证据之间存在相互矛盾、没有办法排出合理怀疑、注意证据程序违法、没有办法补正)依然不确实不充分

实践中适用存疑不诉较多的八个罪名:非法经营、虚开发票、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串通投标、故意伤害、诈骗、寻衅滋事、开设赌场(境外赌场,境内发展代理人,有事实构罪,但是境外无法收集到赌场的相关数据资料,所有证据都是几个代理人、被告人自己的口述)

需要家属配合的工作:尽量收集证明被告人无罪的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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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审查起诉阶段(1个月+延长半个月,期间可以退回补充侦查最多两次,每次一个月,回到检察院重新计算期限,1-6.5个月)当事人和家属如何获取案件证据信息

(1)家属。

律师阅卷后不能直接将案件证据给家属看或复制给家属,但可以详细告知案件指控的主要证据情况(可以介绍案卷中证据的大致情况,谁怎么说的,内容前后是否一致、谁说的内容是能够与哪些证据相互印证的、哪个地方有书证,书证大概反映的是什么情况;了解这些情况才有可能为律师提供相关的线索,律师才能够找到案件中的问题和疑点)例外情况,家属本人作为证人出现做过证、同案犯被取保,律师就不能从证人或同案犯的这种家属去了解情况的,可以找家里其他了解案件情况的人进行沟通,这种情况就不建议家属去直接了解情况

如果家属(被告人的亲友也可以)作为辩护人,经检察院同意也可以申请到检察院复制案卷

(2)当事人。

未被羁押的当事人是否能直接阅卷的问题(实践和理论争议较大,但是自己不能直接看卷,目前只能是通过律师来核实全部的案件情况)

处于羁押状态的当事人只能通过律师会见核实全部案卷材料

2.如何确定审查起诉阶段的辩护方向

(1)当事人认罪:证据确实充分;重罪,追求从轻量刑;轻罪,追求不起诉、免于刑事处罚或者缓刑;证据不充分,核实认罪自愿性(事情是我干的,律师要向被告人核实认罪情况,是否确实是自愿认罪,如是自愿认罪的就回到重罪、轻罪的辩护方向,如是非自愿的(被打被欺骗也没让看笔录等情况)考虑做无罪辩护,律师跟检察机关沟通认罪做一个不起诉等)

(2)当事人不认罪:证据确实充分,征求当事人本人意见(律师先和当事人核对案件情况,证人没撒谎、客观证据也有、程序合法,但是当事人就是不想认的情况,律师应当比较客观的和当事人说清楚案卷证据是什么情况,然后征求当事人本人的意见,如果当事人坚持不认的,律师显然要做无罪辩护,律师的基本执业底线是,被告人不认罪律师肯定是要做无罪辩护的,被告人认罪的律师可以根据案件情况做无罪辩护或者罪轻辩护);证据不充分,无罪辩护,争取不起诉

(3)家属与当事人意见不一致怎么办?(先协调,无法达成一致的以当事人意志)

3.审查起诉阶段家属如何配合收集对当事人有利的证据

(1)获知对当事人有利证据的相关线索。律师通过与当事人详细核实案卷证据情况获得有利证据的线索,特别是了解一些细节;家属通过了解的案件证据信息

(2)收集调取有利证据的路径:申请检察院调取(银行流水、通话记录、微信聊天记录、会议记录或其他)、律师调查取证(工商登记信息拿律所证明就可以调的,同步的录音录像和笔录)、家属取证

家属取证的正确方式方法:针对被害人、证人等主观证据(家属认识的或比较熟悉的证人,如果在案卷里面已经做过证,建议通过电话录音的方式来固定,1要注意让听的人能知道通话双方分别是谁,身份是谁、称呼,2如果是用手机录音,这个录音可以调出来放在电脑或其他地方备份,但是原始的放在手机deng上不能删除,这个是原始载体,3不能出现威胁言词不能教证人怎么说,4可以要求他自行书写一个证言,按手印附上身份证正反面;如果在案卷中没有做过证人,可以直接提交自行书面的证言)/针对书证(微信聊天截屏、银行流水、合同、借条等)、物证等客观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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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一审开庭后宣判前律师、当事人和家属还要做的三件事

(1)未被羁押的当事人,保持与法官的沟通,继续表达自己的观点(从当事人角度来陈述,背负罪名对家庭对小孩不利,考公务员等受限,法官也是人会有自己的情感,律师不能婆婆妈妈只能从法律专业角度沟通);认罪(本是缓想争取做免于刑事处罚的,可以继续表达)/不认罪(表达的观点一定是我是冤枉的),分情况处理

(2)律师,及时提交书面辩护意见/是否可能申请调取新的证据/了解案件进程

(3)家属,调整修正举报控告路径/品格资料(好人还是坏人,品质怎样,按照刑诉法规定,品格证据是不能作为定罪证据提交的,只能作为量刑证据提交,在无罪辩护案件中律师不会提交而是庭后作为参考资料提供给法院,是进一步强化法官的认知冤枉的是一个好人,遵纪守法三好学生,长大后捐血捐钱干了好多好事,而且有一个200多人的工厂等着他发工资,这些是为了强化法官内心的良知,让法官愿意去帮你再往前推一把的过程)的收集提交

4.一审程序中家属与当事人还需要了解的五件事

(1)法庭立案后迟迟不开庭怎么办?首先了解不开庭的原因是什么/如果是在补充证据,法官也在等证据/还有什么原因,比如合议庭调动、法官生病等,如果都没有就有可能案外因素在影响在起作用

(2)如果对律师不满意,一审最晚什么时候可以换律师?最后一次开庭前还可以更换

(3)一审程序通常会开几次庭?如何判断后续是否还会开庭?普通刑事案件通常开一次庭,说了被告人最后陈述了,后续如果没有补的新证据、追加的新罪名、或其他程序性的问题,后面就不会再开庭了

(4)如何申请庭审直播?公开审理的案件才能书面申请庭审直播,不直播情况比如有同案犯在逃的可能出现串供情况,或者案件特别敏感的怕引起社会不稳定因素,如果法官直接回复领导不同意也没办法,因为只要不公开审理肯定程序违法,不直播没有硬性规定

(5)开完庭迟迟不出判决怎么办?认罪认罚案件事实清楚,判决书也简单,如果开庭后很快出判决有可能开庭前法官的领导都确定好结果了开会研究好了,开庭只是走过场,如果还没判说明法官在争取;如果坚持做无罪辩护的案件、案件争议也特别大,开庭后迟迟不出判决,意味着法官在争取,不出判决到底是不断催法官还是不断向法院施加压力,让法官认为不敢硬判,说明案件有可能有转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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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第一审庭审各环节当事人要注意的问题(配合律师把自己的观点表达清楚)

发问环节:当事人法庭上回答各方问题时的三原则(围绕核心观点回答问题,与本案的核心观点不矛盾不冲突、相互对应的;要谨慎对待公诉人(不利的)、审判人员(回答模糊、他想了解的问题、或协助)和其他同案犯(先了解什么矛盾立场,如果看不出坑在哪里就围绕核心观点怎么有利怎么回答,如果都确定不了,也可以讲记不清楚了也不要直接往坑里跳)律师回答的问题;宁可不知道记不清楚了忘记了,也不要直接承认对自己不利的部分,除非对自己不利的部分以前已经多次承认过了)

质证环节:面对不同种类证据,当事人如何质证发言(讲清楚事实问题,证据三性、证据之间的相互印证、按照什么规定应该打掉证据,这些法律问题当事人无法了解,但是当事人对案件的事实说清楚证人说的是真还是假、哪些是假的、为啥是假、真实的情况是什么,口供不真实的原因真实情况是什么;物证和书证,)

辩论环节:当事人如何在法庭上发表自己的意见(观点明确,自己把内容表述清楚,控制时间不超过15分钟条理清楚;不要对法官检察官进行人身攻击,否则法官会制止也对案件不利,应当讲清楚,法官也是人不是机器如果内心认可了相对来说会对你作出有利的判决,或者愿意去给你争取)

最后陈述环节:当事人如何准备和调整自己的最后陈述(可以先写个提纲,同时注意这个表达是动态的,可以根据在法庭上整个庭审的过程来调整)

不建议在庭审过程中做三件事

1.不建议反反复复来来回回的说,效果不好,同样的话书记员记录在案法官听清楚就可以了

2.与本案无关的内容不要讲,甚至讲的是背景还要背景的内容

3.专业上不懂的问题不要强行发言,所以只在法庭上讲事实的部分,专业部分交给律师来做

(二)第一审庭审家属旁听要注意的问题

公开审理的案件:1家属旁听的注意事项。庭审时不允许私自录音录像,家属不能直接在法庭上发言、不允许鼓掌喝倒彩,要遵守旁听的基本秩序;2法院不同意旁听如何争取。首先可以争取线上端口旁听,要求庭审直播,按照要求公开审理的案件,要提前三天发公告说明时间地点、允许旁听、允许新闻记者媒体采访报导,不允许旁听就是二审按照程序违法直接发回的,联系法官书记员明确旁听意见被拒绝保留证据

不公开审理的案件:家属怎么做能全程参加庭审。家属交委托手续作为委托代理人、作为辩护人参加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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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第一审开庭前家属需要配合的四项工作:向律师详细介绍案件的背景情况,便于律师对一审辩护策月的评估;证人的前期沟通工作,家属去做,证人是家属认识的人(一是迫于无奈顺从公安机关做的违心的笔录、二是证人处于自己的利益考虑做的伪证、三证人说的是真实的公安故意不做记录,区分情况是否申请出庭还是要求书面、录音等证据提交)、证人是家属不认识不熟悉的人(找中间人提前沟通是否同意出庭,不愿意出庭可以书面的)、家属与证人联系时的注意事项(以防控风险为原则,说话要注意,不能串供和诱供,不能教证人怎么说,更加不能威胁,告诉他事实求是的说,与证人电话联系时建议保存电话录音防止出现说教唆的情况;二是要注意沟通技巧,可以说当时情况是怎么样的,谁说了什么、谁又干了什么,在公安阶段是怎么说的,整个过程没有告诉他怎么说完全是引导证人自己说的过程,引导他从自己的嘴里说出来进行解释,然后要求他自己书写),物证、书证(客观证据)的线索落实和取得;家属对违法办案的控告和举报(这是所有公民的正当权利;需要正当合法合理有效的行使,要符合法律规定、有理有据;控告和举报应当与律师相互配合,重点应当在本案程序违法办案不公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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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第一审庭前当事人自己做好的四项准备工作:与律师充分沟通了解辩护思路(自己新的辩护观点也要和律师沟通好,双方之间不能产生矛盾和内耗);程序上的事项与律师确定好,不要搞程序偷袭;可能存在的取证线索、案件背景(县长站台背书、当地龙头企业、税收政策减免等进入投资,论证真金白银投资明知不符合常情常理)、人物关系等详细告知律师;与律师明确庭审分工(谁说什么,当事人向法庭阐述案件的事实情况,也需要契合律师辩护的点,法律部分由律师来说),自行准备好发言材料(当事人最后陈述,律师要事先把内容大概清晰的了解一下,要三部分内容,最重要的点强调一下、说一下你坚持无罪到底的决心、如果是认罪的该求情就q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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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审程序

1.一审开庭前律师、当事人与家属如何三方配合。核实当事人基本信息,公诉人核实起诉书是否收到、是否有异议(有何异议)、公诉人向被告人进行发问然后辩护人发问法官发问,发问结束后就是公诉人举证被告人辩护人质证、被告人辩护人举证、证人、鉴定人出庭、物证出示,以上统称为法庭调查阶段,然后进入法庭辩论阶段(公诉人辩论被告人构成什么犯罪、为什么构成犯罪、被告人自己发表辩护意见、律师发表辩护意见)可以有多轮辩护意见,被告人最后陈述,休庭合议庭合议判决。1.庭前需要与当事人沟通的三件事:与家属和当事人协商确认最终的辩护方案和预期目标(无罪或罪轻);根据辩护方案提交相关申请( 程序性的),如管辖(刑事插手民间经济纠纷、被害人多处报案找关系立案的、地方干预集体回避要求移送)、回避、申请证人出庭、申请调取证据(检察院阶段要提出)、申请排除非法证据(是否刑讯逼供、威胁引诱、欺骗或以其他非法方法获得的口供,口供的自愿性是否有问题、同步录音录像是不是完整);为当事人做开庭前的辅导:讲明刑事审判的流程(当事人有5次说话的权利及说的内容)、律师准备发问的问题(公诉人会问什么、其他辩护人会问什么),当事人的辩论意见和最后陈述提前准备好/法庭上出现突发情况如何应对

2.一审庭审中但是人与家属必须关注的五个问题

3.一审开庭后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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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个程序 立案,除了职务案件外由公安机关立案,有犯罪事实要立案(民事纠纷不立案),进入侦查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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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议由家属自行申请取保的情形

(1)办案人员已经明确告知取保的条件

(2)案情简单案件争议不大

(3)不需要家属申请,警察通常会直接办理取保的情形:

  a.正在怀孕的妇女

  b.哺乳期的妇女

  c.患有严重疾病

2、建议委托律师申请取保的情形

 (1)办案机关明确拒绝与家属进行任何沟通的

(2)行为是否属于犯罪需要法律论证

(3)办案机关存在违法办案情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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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罪免处罚

 

你要先给我一个量刑我再去家属去商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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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把数额降低

2、降低排名,主从犯

3、重罪变成轻罪

4、个人犯罪变成单位犯罪

 

了解检察官拒不采纳的原因是什么,和检察官对焦看什么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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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逮捕时想必,羁押的条件发生了变化 

 

条件发生了马上申请

 

创造条件:

1、退赃退赔;

2、与被害人达成了和解;

3、案件出现了新的对当事人有利的证据;

4、鉴定出现了问题(鉴定意见是关键定案证据,即鉴定意见打掉就没有其他证据可以定罪、或者不足以定罪);

如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主体不合法、程序不合法,对鉴定意见提出异议,生产销售伪劣产品案件首次做完鉴定以后就没有办法再做鉴定了)、故意伤害,以鉴定为基本构架了。

羁押必要性审查,2022年最高检的一个文件  ,公安退补的案件,或者一审在六个月内没有宣判的案件,二审在四个月内没有宣判的案件,那么这几种情况都应当启动羁押必要性审查

企业家、未成年人的保护政策:

1、如何充分利用现有的保护企业家和未成年人的形式政策

10年以下有期徒刑的企业家,都可以申请取保, 比如公司严重经营困难、急需要企业家保证员工工资为发放和企业正常经营等等的特殊情况,企业的股东可能会出一个联名信或者企业员工的联名信等等,包括企业在行业协会、行业组织的先关证明情况的。

不管是哪一种补起诉,都不会留案底

未成年人案件中也

 

2、法定不起诉能够争取到的就两种(非常少)

其一、超过追诉时效

其二、没有达到起刑点,比如盗窃2000元,电动车,重新鉴定车值800元没有达到法定起刑点

2、酌定不起诉(认罪的案件)

自愿认罪、情节轻微(从犯、犯罪预备中止未遂、自首立功、防卫过当)

 

是否取得被害人的谅解是实践中重要的考量因素

家属需要配合完成的工作:尽量取得被害人谅解/同村村民、学校等出具的求情信等/积极配合退赃退赔

3、存疑不起诉 

必须是经过存疑不起诉

经过了两次退补后证据依然不确实充分,实践中适用存疑不起诉比较多的八个罪名:非法经营、徐凯发票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串通投标罪、故意伤害罪、诈骗罪、寻衅滋事罪, 

家属需要配合的工作:尽量手机证明被告人无罪的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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