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辩护证据审查实战指引
主讲人
潘美玉
广东法纳川穹律师事务所主任
专攻刑事辩护
著有《刑事证据审查手册》
规则一:权利义务告知审查
规则二:询问主体的4个审查要点
2.1 审查询问人数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2.2 审查询问人员是否具有法定资格;
2.3 审查笔录载明的询问人员与实际询问人员是否一致;
2.4 审查侦 (调)查人员、检察人员的回避情况
规则三:询问时间的5个审查要点
3.1 审查是否属于同时询问;
3.2审查笔录载明时间与实际询问时间是否一致;
3.3审查刑事立案前收集的证据是否转换;
3.4审查询问时间与案发时间的间隔;
3.5审查询问笔录时长是否合理
规则四:询问地点的2个审查要点
4.1 审查询问地点是否合法;
4.2审查载明地址与实际询问地址是否一致;
规则五:证人、被害人情况的8个审查规则
5.1审查证人的身份;
5.2 审查证人是否与相关人员存在利害关系;
5.3 审查证人、被害人的认知、表达能力;
5.4审查对未成年证人、被害人的询问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5.5审查是否向证人、被害人提供语言帮助;
5.6审查是否向证人、被害人提供适格翻译;
5.7审查匿名作证的情形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5.8审查证人、被害人是否存在应当出庭而未出庭的情形;
规则六:询问笔录的形式的3个审查要点
6.1 审查证人、被害人是否核对、签认笔录;
6.2审查是否存在重复性雷同笔录;
6.3审查询问人员是否签署笔录;
规则七:取证方式的8个审查要点
7.1 审查是否为个别询问;
7.2审查是否出示询问通知书和工作证件;
7.3审查是否采用刑讯逼供等非法方式询问证人、被害人;
7.4 审查是否采用威胁、侮辱等令证人精神上遭受剧烈痛苦的方法询问
7.5审查是否采用限制人身自由的方法询问证人、被害人 ;
7.6审查是否存在引诱或指认;
7.7 审查是否存在骗证;
7.8审查是否存在以非法方式取得重复性笔录。
规则八: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证明力的7个审查要点
8.1 审查证人是否为现场目击者或亲历者;
8.2 审查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与案件是否存在关联性;
8.3审查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是否反复变化;
8.4 审查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与其年龄、学历、生活 、环境、记忆力是否匹配;
8.5 审查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是否符合生活常识、常理;
8.6 审查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是否与其他证据存在矛盾;
8.7 审查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是否为孤证。
规则一:诉讼权利义务告知审查
规则二:讯问主体资格5个审查要点
2.1审查讯问人数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2.2审查笔录载明的讯问人员与审讯录像显示的讯问人员是否一致;
2.3 审查讯问人员是否具有法定资质;
2.4 审查笔录载明的讯问人员是否与提讯证 (换押证) 记载的讯问人员一致;
2.5 审查侦 (调)查人员、检察人员的回避情况;
规则三:讯问时间审查的11个审查要点
3.1 审查审讯时段;
3.2 审查审讯时长;
3.3审查审讯笔录的长度与审讯时长是否匹配;
3.4 审查首次审讯时间;
3.5 审查同日多次审讯活动;
3.6 审查讯问笔录的时长与同步录音录像是否一致;
3.7 审查是否存在同时审讯情形;
3.8 审查讯问笔录是否全部移送;
3.9 审查是先供后证还是先证后供;
3.10 审查审讯时间与提审时间是否一致;
3.11 审查首次供述的时间。
规则四:讯问地点的3个审查要点
4.1 审查笔录载明的地址与实际审讯地址是否一致;
4.2 审查笔录载明的地址是否与提讯证一致;
4.3 审查讯问地点是否合法、是否存在异常
规则五:被讯问人情况的5个审查要点
5.1审查被讯问人的精神状态;
5.2 审查被讯问人是否为未成年人或限制行为能力人;
5.3 审查是否依法提供翻译;
5.4 审查讯问女性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是否符合规定;
5.5 审查讯问聋哑人的情况.
规则六:讯问笔录的制作、修改、核对情况的4个审查要点
6.1 审查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是否核对并确认笔录;
6.2 审查是否向无阅读能力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宣读笔录;
6.3 审查是否存在重复性雷同笔录;
6.4 审查讯问人员是否在讯问笔录上签字
规则七:同步录音录像的8个审查要点
7.1 审查是否存在应当同步录音录像而未录音录像的情形;
7.2 审查同步录音录像是否完整;
7.3 审查同步录音录像时间是否与提讯证、讯问笔录记载的时间一致;
7.4 审查讯问场所的设备是否符合法律要求;
7.5审查录音录像资料袋是否密封,保管流程是否合法;
7.6 审查录音录像的内容与笔录是否一致;
7.7 审查被讯问人接受讯问时的神情神态是否正常;
7.8 审查是否违规使用戒具.
规则八:讯问方法和技巧审查的11个审查要点
8.1 审查是否分别讯问;
8.2 审查是否疲劳审讯;
8.3 审查是否存在暴力取证情形;
8.4 审查是否存在采用非法拘禁等限制人身自由的方法收集 犯罪嫌疑人的供述;
8.5 审查是否存在通过威胁的方法收集犯罪嫌疑人的供述;
8.6 审查是否存在诱供情形;
8.7 审查是否存在指供情形;
8.8 审查是否存在骗供情形;
8.9 审查是否存在通过施用药物、催眠等方式进行审讯;
8.10 审查是否存在通过刑讯逼供等非法方式获得重复性笔录;
8.11 审查进出看守所的健康检查记录
规则九: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自书材料的5个审查要点
9.1 审查自书材料的形成时间;
9.2 审查自书材料是否自愿书写;
9.3 审查自书材料是否完整;
9.4 审查自书材料的提取、保管等过程是否规范;
9.5 审查自书材料的内容能否与其他证据相互印证。
规则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证明力审查的7个要点
10.1 审查单次笔录是否存在多处大篇幅雷同 ;
10.2 审查供述和辩解反复变化的情况;
10.3 审查同一人的供述变化;
10.4 审查供述与辩解能否与其他在案证据相互印证;
10.5 审查供述中提及的重要证人是否传唤到案作证;
10.6 审查供述中提及的重要线索、重要物证或其他证据是否核实或调取;
10.7 审查供述、辩解是否符合常识常理。
规则一:鉴定意见形式要件的11个审查要点
1.1 审查委托手续是否齐全;
1.2 审查委托资料是否齐全;
1.3 审查鉴定意见书是否注明受理日期、委托事项;
1.4 审查鉴定意见书是否列明鉴定依据;
1.5审查鉴定意见书是否注明鉴定及论证过程;
1.6 审查鉴定意见书是否有明确的鉴定结论;
1.7 审查鉴定人的签名是否符合要求;
1.8 审查鉴定意见书是否注明鉴定机构并盖章;
1.9 审查鉴定意见书是否注明鉴定文书的出具日期;
1.10 审查鉴定意见书是否附有鉴定人、鉴定机构的资质证明
1.11审查鉴定意见书的附件是否齐全
规则二:鉴定机构、鉴定人资质及鉴定的实施过程的6个审查要点
2.1 审查鉴定机构是否具备法定资质以及资质是否在有效期内;
2.2 审查鉴定人是否具备法定资质及资质是否在有效期内;
2.3 审查鉴定人数是否达到法定标准;
2.4 审查鉴定项目是否属于鉴定机构、鉴定人的业务范围;
2.5 审查鉴定人是否违反回避规定;
2.6 审查鉴定人是否直接参与鉴定活动
规则三:检材的来源、取得、保管、送检的5个要点
3.1 审查鉴定检材的来源、固定、提取、保管、送检过程是否合法;
3.2 审查鉴定对象与送检材料、样本是否一致;
3.3 审查鉴定检材的取样数量是否达到相关要求或检材是否完整;
3.4 审查无原物、无实物的鉴定
3.5 审查检材是否具备重新鉴定的条件
规则四:鉴定程序、过程和方法审查的8个要点
4.1 审查受理鉴定的程序是否合法;
4.2 审查鉴定取样的程序是否合法;
4.3 审查是否进行前置鉴定;
4.4 审查鉴定方法是否合法;
4.5 审查送检时间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4.6 审查鉴定委托程序是否合法;
4.7 审查鉴定基准日的选择是否准确;
4.8 审查鉴定时间是否超过期限;
4.9 审查重新鉴定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规则五:鉴定依据的审查
5.1 鉴定标准分类;
5.2 审查方式
规则六:鉴定意见证明力审查的3个要点
6.1审查鉴定意见的结论与待证事实是否具有关联性;
6.2 审查检材、样本与案件是否存在关联性;
6.3 审查鉴定意见与其他在案证据是否存在矛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