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难度与技巧

1959年  美国  纽约南区联邦地区法院

“上帝之手”案  ,原创作品作者:罗丹 

当年美国审理法院认定为是作品。

额头流汗规则

理由:(难度)精确缩小版   需要有极大的技巧和独创性(难)  

现代观点:是对原作品的复制,不是作品。

雕塑作品:平面、线条以及几何结构在这个多维艺术品中相互依赖关系。

 

1987年  “绿野仙踪”插画临摹案   美国纽约南区联邦地区法院 

是复制,不是作品。

理由:1、原告认为,其临摹出的插画在颜色深浅上与原画有些差异

法院认为,这些微不足道的差异并非原告刻意为之,也不能反映原告自己的艺术观点

2、原告认为,其临摹过程异常复杂,需要耗费艺术家大量时间和精力

法院认为,原告无疑需要付出极大的精力和许多时间对插画进行复制,但精力和时间投入本身并不足以认定独创性。

3、原告认为,保护其临摹结果符合公共利益的需要。因为原作已极为罕见,很难在图书馆中找到

法院认为,公众确能够从原告的工作中受益,但这不足以使原告的临摹获得版权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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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创性中的“独”

独:独立创作、源自本人

情形之一:从无到有  独立完成

情形之二:在原作品基础之上进行创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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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作品须是文学艺术科学领域内的成果

1、传递思想感情、系统化的信息

2、展示文艺美感或科学之美

排除  技术领域:解决技术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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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品须是可被客观感知的外在表达

“能以一定形式表现”能够被他人客观感知的外在表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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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著作权产生:

出版商希望通过保护作者利益使自己获益

1709年   英国  《安娜女王法》

世界上第一部真正的版权法

著作权首先保护作者,依法产生,符合法定条件就享有,是保护私权利(平等主体之间)

版权与著作权的关系:

版权是英美法系的概念。视作品为普通财产,注重保护经济权利,雇主可原始取得版权,可以自由转让

著作权是大陆法系的概念。视作品为作者人格的延伸和精神的反映,注重保护精神权利,雇主一般不可原始取得著作权,著作权转让受限制

我国《著作权法》既不是典型的大陆法系著作权法,也不是典型的英美法系版权法

《著作权法》第62条:本法所称的著作权即版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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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著作权制度的产生

一、特许出版权

著作权制度产生的两个阶段

(1)特许出版权(印刷出版特权)阶段:

印刷术与造纸术促进了出版业的发展

大书商要求获得出版书籍的特权

15世纪,威尼斯  威尼斯元首授予出版商5年的出版特许权

北宋  《东都事略》:眉山程舍人宅刊行,已申上司不许履版

对于擅自刻印者:追板劈毁、 断罪施刑

明代   陈衙藏板,翻刻必究;本衙藏板,翻刻千里必究

 

“特许出版权”不是真正的著作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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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著作权的概念

定义

法律赋予民事主体对作品或相邻客体的专有权利(排他权利)

(1)狭义:作者权  对作品的权利

(2) 广义:还包括邻接权(相关权)对(除作品之外)其他客体的权利,如表演者权、录制者权、广播组织权、出版者权(我国法律规定)。

*意义:享有的权利不同(受保护的水平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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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著作权制度的正当性

1、为什么法律要制造垄断?

(1)基于公共政策的考虑

(2)智力成果财产权范围取决于法律的界定

                           -------无法律、无权利

(学习知识产权的基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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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知识、财产与著作权制度的正当性

一、知识与财产

1、知识(智力成果)与产权

2、什么是法律上的财产?

(1)因稀缺而有价值

(2)排他性(专有性)占有

(3)可转让性

智力成果天然不是法律上的财产

原因:智力成果披露后天然无法被控制

智力成果如何成为法律上的财产?

对策与方法:法律强制性地使智力成果具备排他性和可转让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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鼓励更多的人投身创作的法律,所以保护的是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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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作权法通过赋予著作权人的专有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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误区1:法律的逻思不同常理

侵权:表演权 vs 行为:机器播放

作者才享有表演权

误区2:著作权的术语不同常理

使用权?不是买书使用的使用意思

误区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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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店销售图书?

以销售的方式向公众提供文字作品的复制件

音像店销售音像制品?

以销售的方式向公众提供音乐作品、表演和录音的复制件

拍卖会上拍卖画家真迹?

以销售的方式向公众提供美术作品的原件

贩卖盗版电影、软件光盘的侵犯什么权?

发行权(以销售的方式向公众提供音乐作品、表演和录音的复制件)

发行权用尽:二手书、音像市场存在的原因

只有发行权可以用尽

发行权和所有权之间的冲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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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笨牛 · 2021-11-15 · 二、发行权 0

第二节  著作财产权(经济权利)

一、复制权

列举复制行为,未抽象概括要件

复制行为=作品+物质载体

朗诵课文/背课文,非物质载体

人的身体可以做物质载体

动画形象-毛绒玩具:平面-立体

建筑作品的外观设计图-重建建筑作品:平面-立体

对雕刻、建筑等进行拍照:从立体到平面的复制

照着雕刻作品进行雕刻:从立体到立体

录制歌手的演唱:同时复制表演和音乐作品,从无载体到有载体的复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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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笨牛 · 2021-11-15 · 一、复制权 0

版权是英美法系的概念;

著作权是大陆法系的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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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著作术的定义:法律赋予民事主体对作品或相邻客体的专有权利(排他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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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法律上的财产具有三要素:因稀缺而有价值;排他性/专有性;可转让性。

2. 智力成果天然不是法律上的财产,因为:智力成果披露后天然无法控制;

    智力成果如何成为法律上的财产?即:法律强制性地使智力成果具备排他性和可转让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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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超市未经词曲作者、表演者和唱片公司的授权播放背景音乐,只侵犯了词曲作者的权利。解题思路: 要从超市的行为定性入手,超市播放购买到的CD的行为属于“机械表演”,机械表演对应的专用权是“表演权”,著作权法只为词曲作者赋予了表演权,因此超市的行为只侵犯了词曲作者的权利。

2. 著作权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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